易明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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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山小过

雷山小过

《周易》原文 · 第 62 卦

卦辞

小过:亨,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大象

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小过。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
彖传

《彖》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顺也。